陈律师:您好!我是一事想麻烦您帮我分析一下.
我是一家公司的会计,公司经理委托我银行去办公司商务卡.当时因为注
册资金的问题没有批下来,银行的行长说我们公司的法人代表可以办白金
卡的,我原以为这是个好消息,我就把这事跟我们经理说了,他让我去给
法人办一张白金卡,当时法人代表不在公司,因为我们公司的法人情况说
得明白一点就只是挂个名而已,真正的幕后的老板还是这个经理.当时我
也没有考虑那么多就做了个委托书(当时公章和法人章都在财务室保管
的,经过经理的允许我们也盖了章),我去银行填了表格.表格有持卡人
签字的,我拿回来交给了公司经理.最后才知道那字也是那个经理代签
的.后来我把资料送去了银行,卡也如期的批下来了.卡也是我去代领
的,我在银行签了字了.拿回来后,经理让我交给他,我就交给他了,并
让他写了个收条,后来那信用卡透支的钱全刷在公司的POS机了,用于
公司的日常经营之用,但是现在公司经营困难了,这信用卡上透支的钱可
能还不了了.而这张信用卡是法人代表个人的白金信用卡,我想让您帮我
分析一下,如果钱还不了了,会不会找我要还这个钱呢?我是不是有法律
风险呢?我该怎么办?谢谢了